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解决特殊性、临时性、突发性困难,使员工安心学习,实现资助育人的目的,培养员工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员工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实际困难员工顺利完成学业,充分发挥公司对困难员工的关心、关爱和关怀,以及提升员工参与学院事务及管理的主体性和自主性。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全日制在籍本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
第三条 本办法中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是指员工本人在公司贫困库中,或员工本人不在公司贫困库中,经公司认定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生活基本费用的贫困边缘员工。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公司成立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公司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学办主任任副组长,全体辅导员、班主任为小组成员。
第三章 经费来源与用途
第五条 经费主要来源于学院资助专项经费及社会捐赠。
第六条 困难补助主要用于帮助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特殊性、突发性、临时性的经济困难。主要用途有:
(一)专项困难补助(主要用于贫困库中员工):
1.新生贫困员工专项补助:主要用于帮扶经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员工购置部分学习生活必需品;
2.贫困员工专项补助:主要用于贫困员工的学习、生活补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影响正常学习、生活难以保障者(上限2000元);
3.假期返乡补助:主要帮扶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造成假期返乡困难的员工。
4.贫困生医疗补助:主要帮助公司贫困库里的因生病住院手术开销巨大,家庭无法承受的员工,要求先报销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剩下的部分按照70%比例报销(上限2000元),务必上交原件且最后一个步骤由学院补助。
5.其他贫困补助:勤工助学、学友导师交流心得等有意义的活动。
(二)突发事件补助(主要用于公司贫困库中员工以及不在公司贫困库中,经公司认定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生活基本费用的贫困边缘员工):
1.员工本人罹患重大疾病、意外伤残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者(上限2000元);
2.员工直系亲属罹患重大疾病、意外伤残、死亡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者(上限2000元);
3.家庭所在地遭遇严重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者(上限2000元);
4.其它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者(上限2000元)。
(三)节假日慰问补助:在主要法定节日为家庭特别困难员工发放补助,让家庭困难员工在节日期间感受到公司的关怀和温暖;
(四)公司困难员工勤工助学补助: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及相关渠道,主要是家庭困难员工通过勤工助学解决基本生活问题;
(五)其它可以经学院认定确需资助的特殊情况。
第四章 申请条件与审批流程
第七条 公司全日制统招员工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相关困难补助:
(一)已经被认定审核通过的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员工:
1.学习认真、刻苦努力,信仰坚定,爱党爱国;
2.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违规现象,无不文明现象;
3.勤俭节约,诚实守信,团结同学,关爱集体。
(二)员工或父母突然身患大病、重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三)员工或父母突然遭遇重大意外事故;
(四)员工家庭突然遭受严重自然灾害;
(五)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认定的确需资助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困难补助:
(一)违犯国家法律、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处分的。
(二)休学、退学以及延迟学业进度的员工。
(三)平时有不良消费习惯者(如吃穿用超度、抽烟、酗酒、铺张请客等)。
(四)弄虚作假、瞒报、谎报家庭收入者。
第九条 员工困难补助的申请及审批流程。
(一)本人书面申请,如实报告家庭情况。突发事件补助需提供三甲以上医院或者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在每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填写《太阳成集团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
(二)班级评定小组及班主任初审交至员工办公室,辅导员二次审核上报。核实员工填写材料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并将审核后的名单上报公司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三)公司员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批后提交至学校财务处,等待补助发放。
(四)员工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农行卡复印件、情况说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员工等待补助结束提交补助证明材料。
第十条 员工特殊困难补助的发放标准(参照《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员工特殊困难补助的发放标准(试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申请获得学院困难补助的员工必须按照申请用途合理使用补助,以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如有违规使用者,一经查实,学院有权全额收回补助,并取消今后申请公司困难补助资格。专项困难补助一学年申请不得超过两次,其他补助原则上一年申请不得超过一次,特殊情况按照第三章第五条由公司员工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
2021年11月20日